工作职能:
一、执法职能
(一)贯彻执行《标准化法》、《计量法》、《产品质量法》及《深圳经济特区严厉打击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条例》(以下简称《打假条例》)等质量技术监督法律法规,受市局委托,作好辖区内的质量技术监督工作。
(二)依据《标准化法》,对标准实施等方面进行监督检查。
(三)依据《计量法》监督计量器具的生产、修理企业,监督检查强制检定的计量器具。开展商品计量监督检查和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检查。
(四)依据《产品质量法》,开展产品质量的监督抽查、检查及后处理;监督检查维修行业、重点服务业的质量。
(五)监管企业生产许可证的使用,跟踪获证产品质量,依法查处生产无证产品的违法行为。
(六)处理产品质量申诉、计量投诉。
(七)按授权范围,依法查处辖区内生产领域的经营假冒、伪劣产品及其他质量、标准、计量违法行为。
二、管理职能
(一)贯彻执行《标准化法》、《计量法》、《产品质量法》及《打假条例》等质量技术监督法律法规、受市局委托,做好辖区内的质量技术监督工作,提高产品质量、工程质量、服务质量。
(二)依据《标准化法》,引导企业采用国际标准、国外先进标准,监管产品标识、防伪标识及公共信息图形符号。
(三)依据《计量法》实施法定计量单位,推行计量保证能力考核,组织计量仲裁检验,调解计量纠纷。
(四)依据《产品质量法》,组织对辖区的质量问题进行攻关,指导企业开展"创名牌"活动。
(五)负责区质量振兴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区打假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六)完成市局及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服务职能
(一)宣贯《标准化法》、《计量法》《产品质量法》及《打假条例》等质量技术监督法律、法规,提高辖区民众的质量意识。
(二)办理广东省采用国际标准产品认可申请、深圳市采用国际标准产品认可申请、采用国际标准产品标志申请;提供产品标准、产品标识、防伪标识及公共信息图形符号的有关咨询。
(三)办理企业计量保证能力考核申请,定量包装产品计量保证能力合格标志("C"标志)认可申请;提供有关咨询。
(四)开展产品质量检验咨询服务。
(五)宣传、实施"质量振兴"工作,引导企业推行先进质量管理方法和 ISO9000质量 体系认证。
地 址:深圳市罗湖区文锦中路1043号联兴大厦南座10楼(罗湖区委大楼对面)
局长:李茂勇 副局长:谭薇、魏伟泉
职能部门:
办公室:0755-82234551、82354240
稽查科:0755-82234499、82354242
管理科:0755-82234498、82234599
传 真:0755-82234551
E-MAIL:luohu@mail.szbqts.gov.cn 或 luohu@mail.szbts.gov.cn
乘车路线:乘2路、27路、29路、104路、111路大巴至(罗湖区委或文锦中路站)下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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