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查看我的收藏
0
深圳市龙岗区教育局 锁定
根据区教育局的职能,区教育局内设5个科室:秘书科(党委办)、人事科、基础教育科、职业与成人教育科、社会力量办学管理科。
中文名 深圳市龙岗区教育局 外文名 Longgang District School Board 主管机关 龙岗区人民政府 内设科室 5个 主要职能 8个 直属机构 8个
目录
龙岗区教育局是区政府主管全区教育事业的工作部门。其主要职能是: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编制本区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提出教育教学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
2、统筹管理区教育基金:监督检查镇级教育经费的落实执行情况;监督和管理区直属单位经费运作情况;统筹规划、实施和管理学校教育技术装备和教育信息化工作;指导和监督教育系统审计工作;统筹全区教育系统学校基本建设工作。
3、统筹规划和管理本区学前教育、基础教育、职业教育、成 人教育、中等专业教育和电视大学教育。指导学校开展教育教学和内部管理体制改革;会同有关部门拟定本区各级各类学校的招生计划;负责中专、中小学、幼儿园招生的组织工作;负责中考、会考、高考和成人高考的组织工作;按照管理权限,负责各级各类学校、社会力量办学机构的增设(撤并)和管理工作。
4、规划、指导和协调本区教育系统的科研、科普工作;指导和管理学校开展勤工俭学和校办产业的工作。
5、指导本区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的思想政治工作、德育工作、精神文明工作、国防教育工作和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工作;指导学校安全、治安保卫和综合治理工作。
6、管理本区教师工作;组织实施教师资格制度,推进学校人事制度改革;指导各类学校教师和教育行政干部队伍建设工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学校行政干部的考察、任免工作;指导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的继续教育工作。指导管理本区教育系统与区外教育系统的教育教学交流与合作;会同有关部门对外籍教师进行日常管理。
7、指导教育系统党的建设工作;负责全区教育系统纪检监察工作。
8、承办区委、区政府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设在区教育局,其主要职能是:贯彻执行教育督学的有关规定,对下级人民政府的教育工作以及教育行政部门和区直属学校的工作进行检查、评价和指导。
内设机构1、秘书科(党委办)
(1)负责局机关的综合协调、重要会议的组织安排;
(2)负责文秘、档案、保密、信访、督办、文印、用印、宣传及其它后勤事务工作;
(3)负责教育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
(4)负责局党委的日常工作;
(5)承办局务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2、人事科
(1)负责局机关干部和学校教职工的调配、工资、考核、培训、人事信息、档案管理、教师资格认定及政治思想教育工作;
(2)按干部管理权限管理学校领导班子,并对局机关干部和学校领导人员进行考察任免;
(3)参与编制管理;
(4)负责离退休教师和离退休教育行政干部的管理工作;
(5)组织和实施本区教育系统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评选工作;
(6)协助有关部门搞好外籍教师日常管理工作;
(7)承办局务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3、基础教育科
(1)综合管理中等普通教育、初等教育、学前教育的教育教学工作;
(2)参与制定和实施九年义务教育规划;组织指导九年义务教育的巩固和提高;
(3)协助做好普及十二年教育工作;
(4)组织指导国家课程的实施、地方课程的建设和本校课程的开发;
(5)负责普通高中、初中会考工作和全区中小学的招生工作;
(6)指导学校、幼儿园德育、科技教育、国防教育、学校体育卫生和艺术教育工作;
(7)承办局务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4、职业与成人教育科
(1)参与制定并组织实施本区中等职业教育、成人教育的发展规划,指导中等职业学校和成人文化技术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
(2)协助政府部门做好社区教育的推进工作;
(3)负责本区成人教育机构的管理;
(4)协助上级主管部门做好成人高考的组织工作;
(5)承办局务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5、社会力量办学管理科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社会力量办学的方针、政策;
(2)拟定本区社会力量办学发展规划,审核报批社会力量办学机构;
(3)监督管理社会办学机构,依法办学、依法治校;
(4)负责社会力量办学机构的年审和财务监督工作;
(5)协助有关部门对社会力量办学机构进行考核、评估和业务指导
直属机构党委办
党委办公室是局党委、纪委的日常综合办事机构,主要职能包括:
1、在分管领导的领导下,负责局党委、纪委的日常工作,贯彻落实局党委、纪委的有关决策、决议、决定和工作部署。
2、负责局党委、纪委的办文、办会、信息沟通和组织协调工作,负责党委、纪委印章的使用和管理,负责教师个人赴港澳游申请审批。
3、在区委组织部、市委教育工委的领导和指导下,负责局党委的党建工作,指导下属各基层党组织开展工作。
4、负责局党委党员、入党积极分子的思想政治教育、理论学习培训和党员发展工作,受理党组织关系转接,组织实施党务公开。
5、在区纪委、市委教育纪工委的领导和指导下,负责全区教育系统的纪检监察工作。
6、受理群众的纪检来信来访,以及上级部门转来的群众纪检来信。
7、负责全区教育系统的“三纪”教育、党风廉政建设和“廉洁文化进校园”工作。
8、负责全区教育系统的政风行风建设、机关作风建设、干部作风建设、师德师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9、在局党委的统一领导下,指导、协调局团委开展全区教育系统的共青团、少先队、关工委工作。
10、在局党委的统一领导下,指导、协调局工会、妇委会开展工作。
11、协助局办公室工作,配合局各科室工作,完成局党委、纪委交办的其它工作。
计财办
1、学校的年度招生计划核定和申报;
2、教育基建计划申报;
3、新建学校设计审核等前期工作开展;
4、政府投资工程产权登记和小区配套教育物业移交手续办理;
5、教育固定资产的报废、报损、调拨核准及申报;
6、教育事业统计工作;
7、核准教育费附加使用计划;
8、核准教育年度财政部门预算计划;
9、负责街道公办教育单位会计集中核算;
10、受理学校临时申请经费使用方向的核准;
11、教育财务工作的监督和管理;
12、学校教育经费的监督和管理。
安全办
负责指导监督学校(幼儿园)安全管理和教育工作。
教育信息中心
1、贯彻执行教育装备的政策、法规和宏观指导性意见,结合实际制订教育教学设备的投资计划、实施细则并指导实施;
2、负责全区教育系统教学设备的规划、供配、调控以及标准化、规范化建设;
3、指导全区教育系统各类功能场馆配套设施、设备的标准化建设;
4、负责教具、学具、图书、电教仪器等教育设备的配置、推广应用和管理工作;
5、负责教育系统信息化建设、运维及安全管理;
6、局机关临时安排的其它工作。
教研室
(责任编辑:adm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