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出席本次会议人员应向大会登记处出示前述规定的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原件,并向大会登记处提交前述规定凭证的复印件。异地股东可用传真或信函的方式登记,传真或信函应包含上述内容的文件资料(传真或信函方式以2014年1月24日(星期五)17:00前到达本公司为准)。信函请寄:上海市普陀区真陈路200号上海绿新包装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邮编:200331(信封请注明“上海绿新股东大会”字样)。
(三)登记地点:上海市普陀区真陈路200号上海绿新包装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网络投票包括交易系统投票和互联网投票,网络投票程序如下:
(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的投票程序
1、网络投票时间为:2014年1月28日(星期二)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投票程序比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
2、投票代码:362565;投票简称:绿新投票
3、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为:
(1)买卖方向为买入投票;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序号,100.00元代表总议案(对议案1-4统一表决);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依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价格分别申报,如股东对所有议案(包括议案的子议案)均表示相同意见,则可以只对总议案进行投票;对于逐项表决的议案,如议案1中有多个需要表决的子议案,1.00元代表对议案1下的全部子议案进行表决,1.01元代表议案1中的1-1,1.02元代表议案1中的1-2,依此累推。具体情况如下: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对应申报价
总议案
100.00
1
《关于公司收购深圳市金升彩包装材料有限公司并实施异地搬迁的议案》
1.00
2
《关于整合公司湖北募投项目暨使用结余募投资金用于收购并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议案》
2.00
3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3.00
(3)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表决意见类
对应的申报股数
同意
1股
反对
2股
弃权
3股
(4)如果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对“总议案”和单项议案进行了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即如果先对一项或多项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它未投票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一项或多项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5)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
(6)不符合上述规定的申报无效,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视为未参与投票。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的投票程序
1、投资者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
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4年1月27日(星期一)下午15:00至2014年1月28日(星期二)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股东办理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股东采用服务密码方式办理身份认证的流程如下:
(1)申请服务密码的流程
登陆网址:的"密码服务"专区,填写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该服务密码需要通过交易系统激活后使用。 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前发出的,服务密码当日13:00即可使用;激活指令上午11:30后发出的,次日方可使用。服务密码激活后长期有效,在参加其他网络投票时不必重新激活。密码激活后如遗失可通过交易系统挂失,挂失后可重新申请,挂失方法与激活方法类似。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2)股东可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通过登录互联网网址
的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3)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投票后,不能通过网络投票系统更改投票结果。
(4)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会议的进程另行通知。
(三)网络投票的其他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2、股东大会有多项议案,某一股东仅对其中一项或者几项议案进行投票的,在计票时,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纳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总数的计算;对于该股东未发表意见的其他议案,视为弃权。
五、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上海市普陀区真陈路200号
邮 编:200331
联系电话:021-66278702
指定传真:021-66278702
联 系 人:张晓东
(二)会议费用
本次会议为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费、交通费自理。
(三)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特此公告
上海绿新包装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1月10日
附件: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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