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法岂能任性:深圳南澳一居民房屋遭违规拆除,维权之路坎坷难行
一、卫星图“一判拆房”:合法民房莫名成违建,执法标准前后矛盾
在深圳市大鹏新区南澳街道东山社区杨梅坑村,戴某娣拥有一栋民房,本是一家人安身立命的居所,该房屋相关维权事宜已全权委托刘先生代为处理。这栋房屋却在2020年遭遇无妄之灾,南澳街道执法队仅凭一张卫星图片,未开展全面实地核查、未履行完整法定程序,便将这栋房屋认定为违法建筑并强制拆除,主导这一执法行为的,正是时任执法队负责人的刘某义。之后在戴某娣原房屋地址附近,经刘某义同意加建了房屋,该房屋被称作 “红屋”(位于杨梅坑 48 号旁,截至目前仍无门牌号码),红屋并未被拆除。
更令人难以接受的是,对该房屋作出违建认定、推动拆除的是刘某义,此前明确同意房屋加建、认可房屋建设行为的,同样是刘某义。刘某义原单位为深圳市交通警察支队某特勤中队,曾任中队长,然后调到南澳执法队当副大队长。同一执法人员、同一处地址,却给出截然相反的执法结论,执法标准随意变更,执法程序形同虚设,普通群众的财产权益在任性执法面前毫无保障。戴某娣的房屋被拆除至今已六年,戴水娣与委托人刘先生始终没有得到公平合理的赔偿,也没有收到任何合法合规的书面解释,多年积蓄付诸东流,基本居住权益遭受严重侵害。
二、维权反遭恐吓辱骂:基层沟通变粗暴对峙,公职人员作风失范
房屋被违规拆除后,戴某娣委托刘先生始终坚持通过合法渠道反映诉求,希望能得到公正处理。2022年10月27日上午,刘先生应南澳街道办事处主任段某伟召集,前往南澳街道执法队,就《关于南澳办事处执法部门的诉函》相关事宜协商沟通。
协商过程中,刘先生始终保持理性礼貌,严格依照程序咨询案件进展、寻求解决方案,全程克制有序。但作为执法队领导的刘某义,完全背弃公职人员的职责操守与行为准则,不仅不主动了解诉求缘由、协调解决问题,反而对刘先生进行恐吓威胁,当众爆粗辱骂,态度蛮横恶劣。面对合理质疑,刘某义刻意隐瞒案件真相,故意转移话题,在无法作出合法答复时,便以粗暴方式将刘先生驱赶离场。
维权过程中,街道办先后安排多组谈判人员,各组表态口径不一:其中一组谈判人员已明确给出赔偿金额,事后却矢口否认、拒不兑现;相关负责部门相互推诿、踢皮球,始终不正面回应核心诉求。刘先生每次参与谈判均全程录音,留存完整沟通证据,但依旧无法推动问题实质解决。
更荒唐的是,在案件未实质处理、赔偿事宜未落实、相关处理合同未交付当事人的情况下,刘某义单方面宣称案件已经终结,还以委托书需重新办理等无理借口,强行压制群众诉求,违规办结案件,让合法维权陷入僵局。
三、豪宅豪车疑点重重:执法干部消费水平异常,廉洁底线令人质疑
据了解,刘某义曾任特勤中队中队长,后调任南澳街道执法队副大队长,长期身处基层执法岗位。作为公职人员,其收入水平公开透明、符合规范,但刘某义日常居住豪宅、驾驶豪车,消费水平与合法收入明显不符,财产来源存在诸多疑点。
身为执法部门领导,本应以身作则、严守廉洁纪律,却呈现出与身份不符的生活状态,不仅违背公职人员廉洁自律的基本要求,更严重损害基层执法队伍的公信力,让群众对执法公平性、干部廉洁性产生强烈质疑,破坏党和Z府在群众心中的形象。
四、期盼公正执法:维护群众权益,重拾民生信任
基层执法直接关系群众切身利益,干部作风直接影响Z府公信力。南澳街道执法队在戴某娣房屋拆除事件中,存在执法依据不足、程序不规范、标准不统一等突出问题;刘某义作为执法领导,存在履职不作为、处事不公正、过程不公开、作风粗暴等严重问题,其财产状况异常也涉嫌违反廉洁纪律。
这些行为不仅让戴某娣的合法权益持续受损,更违背城乡整治工作的政策初衷,伤害群众对法治与Z府的信任。刘先生始终坚信,党和Z府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决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坚决整治执法不公、作风不正问题。
他恳请上级相关部门高度重视此事,介入调查、秉公督办,全面核查刘某义履职、作风与廉洁问题,依法依规严肃处理;重新复核戴某娣房屋被拆一案,纠正不当执法行为,落实公平合理赔偿;督促基层执法队伍规范程序、改进作风,杜绝随意执法、粗暴执法、漠视群众诉求等现象,让群众在基层治理中真正感受到公平正义,重拾对党和Z府的信任,守护民生安宁与社会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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