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接到群众举报,称安徽省芜湖市现代建设有限公司一项目经办人何某在芜湖海螺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芜湖海螺”)厂区内非正常死亡,芜湖市弋江区公安分局在处理该案件时程序和处理方法被死者家属质疑,死者遗体被公安局扣押至今仍未交给家属处理。
针对群众反映的情况,记者近日赴芜湖市弋江公安分局采访核实。弋江公安分局政工科一位姓任的警官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该死者家属反映的情况不实,“扣押尸体这个情况是不存在的”,她说,由于死者是自杀,所以未被立案。但对于其他详细情况不方便透露,她表示,具体采访需先要征得上级公安部门允许。
项目经理在厂区突然死亡 事发现场被故意破坏遭家属质疑
据死者何孝龙兄长何孝林说,2014年1月29日早上七点多钟,死者(何孝龙)从家里出门到海螺新材料有限公司办事。中午11:07分接到死者表弟电话,说何孝龙出事了(死亡)。
据死者女儿何良媛回忆,父亲何孝龙早上出门没有任何异常反应,因父亲何孝龙为承建芜湖海螺办公楼及厂房建筑工程项目经办人,这天早上,父亲一大早就起床了,父亲告诉她和母亲,因为要给农民工发工资得去银行排队取钱 ,但在取钱之前先得去一趟芜湖海螺签个字。
但没想到,父亲死亡的消息突然传来,顿时让全家悲痛欲绝。
何孝林说,从他接到表弟电话到他们到达出事现场12点左右,却一直没有接到公安局的电话通知。
“我们到达出事现场后,所有现场都已经被清理干净,只看到水泥路缝中有血迹。”据何孝林回忆,当时现场没有公安,大约二十分钟后公安才到达事发现场。当天晚上,公安局、海螺的人在酒店和死者家属进行谈判、商议赔偿。“公安局说排除他杀。但没有一个死亡的原因,没有死亡原因我们不想谈赔偿问题。” 何孝林说。
同时,何孝林说,案发后,芜湖市弋江分公安局一直拒绝家属要求见死者遗体。并且死者生前遗物也并未交还家属,遗物清单都没有。
“2014年5月1日芜湖市公安局局长信访接待日接见之后,我们才被允许见遗体。并且发现遗体已经变形,用铁棍才把尸体翘出来。”何孝林说,到现在为止,没有公安局的证明家属是不能见到死者遗体的。
何孝林告诉记者,公安局称没有犯罪事实。“‘没有犯罪事实’这句话我到现在也不理解,到底是谁没有犯罪事实,到底是指海螺没有犯罪事实还是何孝龙没有犯罪事实。” 何孝林认为这句话含糊不清,没有说清楚他弟弟死亡的真正原因。
同时,何良媛也对父亲的死有诸多疑惑,她说,平时她跟芜湖海螺的人大部分都挺熟,彼此都有联系方式,但是,就在他父亲出事的那天,他们没有给打电话通知此事。“那天我正好没有拿手机,手机忘在家里了,大概十一点多的时候,我表妹给我手机打电话,我妈妈接的,说我爸爸出事了,正在医院抢救,那个时候我们才知道爸爸出了事。” 何良媛说。
弋江公安分局:死者家属反映的情况不属实
死者的妻子夏二宝、女儿何良媛、兄长何孝林于2014年4月20日向芜湖市弋江公安分局提出申请,请求以公平、公正、客观和科学的态度去对死者的死亡原因进行调查,死亡性质给予遗体进行尸表检查,并出具对死者非正常死亡原因真相及性质结论证明告知家属,以致逝者得以安息,家属得到安慰。但是,至今未果。
“谈判赔偿的时候公安局王局长说,你要是要死亡原因的话我们就没得谈了,今天晚上谈不好就明天继续。”死者女儿何良媛说,后来海螺公司的人称以工伤事故来处理此事事情。
为了核实死者家属反映的事情,6月26日下午15时,记者来到芜湖市弋江公安分局了解该事有关情况。该局政工科一位姓任的警官告诉记者,该死者家属反映的情况不实,“扣押尸体这个情况是不存在的”,她说,由于死者是自杀,所以未被立案。但对于其他详细情况不方便透露,她表示具体采访需先要征得上级公安部门允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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